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奖学金设定与评定办法

2017年04月12日 19:09  点击:[]

护理学院教学条件优越,不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验设备齐全,还设立了各类奖学金,每年奖励、资助42名各类优秀学子82000元。主要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子的“刘习明奖助学金”,奖励成绩优异学子的“索菲亚奖学金”,以及奖励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康瑞年华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刘习明奖助学金

(1)遵纪守法,品德优异。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复印件)。

(2)2014级大一学年、2013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前50%。

(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备注:附一院、附二院奖学金结果校级层面还未出来,如果在5月10日前结果可以出来,将自动从本奖学金评选结果中退出。)

(5)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索菲亚奖学金

(1)遵纪守法,品德优异。

(2)2014级大一学年、2013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前30%。

(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备注:附一院、附二院奖学金结果还未出来,在5月12日前结果出来,将自动从本奖学金评选结果中退出。)

(5)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6)2016年4月27日晚索菲亚团体辅导签到人员有资格申报。

三、康瑞年华奖学金

本奖学金分为优秀社会志愿者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两个部分。

1.优秀志愿者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护理事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二年级大一学年、三年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班级前50%。

(3)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医附一奖学金、中医附二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

(5)志愿活动表现优秀:如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奖、参加志愿服务的次数多(附相关证明)、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单位评分高等。

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微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2)担任了一学年以上校级组织干部、院干、班干、学生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寝室长等职务。

(3)二年级大一学年、三年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

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班级前50%。

(4)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

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5)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医附一奖学金、中医附二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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