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一家拥有70多年历史,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全市规模最大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百姓放心医院。医院位于雨湖区大湖北路38号,毗邻白石公园齐白石纪念馆,占地面积29.8亩。现有在职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00余人,市医卫名家、市优秀专家、市专业技术骨干、市名中医8人。开设病床540张,有25个临床科室和7个医技科室。拥有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普外科、妇产科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和临床特色专科中医科,1个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肿瘤科。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始终秉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遵循博爱、济世、践信、崇德的院训,牢记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追求卓越,实现人生价值的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5名(含残疾人专项招聘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tsdermyy.com/)。
2.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其中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1至8级)。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行政楼三楼301室人力资源部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慎重报考。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附件3)。
2.报名、资格审查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3.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30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科教部、招聘岗位的主管职能部门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纪检监察室监督。资格审查完成后,医院在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属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公告、其它各环节公告、公示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均在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节点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比例的,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进入集中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将在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考生请仔细阅读招聘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2023年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二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1.根据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应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或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tsderm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并办理编外合同制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705110(院人力资源部)
纪检监督电话:0731-52705136(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