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力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党团员和先进教师为先锋,发挥模范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同志创先争优永葆先进的长效机制。
建立一套科学的创先争优管理机制,做到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
(一)建立常设机构,组织保障到位。一是常设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职责,做到日常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统筹兼顾、同步推进。二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组织牵头抓总、各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工作格局;三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构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青年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先进教育工作者、中青年教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合力共创作用。
(二)建立责任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党组织书记要增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细化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党员和干部头上,使创先争优活动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要认真研究,积极谋划,科学确定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定位和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加强指导和加大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尽职尽责地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建立激励机制,引领价值取向。研究制定与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奖励措施;制定争创“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的具体奖励办法。在综合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先定等;进行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典型事迹报告会、“七一”表彰会、年度总结表彰会、以及通报表扬等多种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等;通过大力倡导和多形式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服务、比奉献,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实践活动,广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激发党员干部及全体教师敬业奉献、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和自觉行动,使创先争优成为每个党员干部、每个教职工的价值取向。
(四)建立查报机制,全程跟踪问效。上级组织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校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和情况通报。一是深入基层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二是依据督查、抽查或明察暗访形成月评价、季通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的情况通报;三是跟踪问效,对创先争优活动不重视、活动开展不扎实、效果不明显,或者存在偏差需要改进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之后的情况进行复验,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环环相扣、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五)建立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典型引路。一是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培育、高质量创建、分类给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培树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二是根据示范点的党建工作基础状况,分类指导给力,有的放矢地指导和提升示范点的创建质量,总结和推广示范点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示范点有效发挥以点带面、激励先进、带动中间、鞭策后进、整体推进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对示范点进行动态管理,一年一验收,验收合格的继续作为示范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示范点称号,对新赶上来的经过验收达到示范点标准的,获批示范点称号。
创先争优近期目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任务和业务工作实际来制定。创先争优远期目标要与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任务相结合。创先争优具体标准要依据争创“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的共性标准来分别制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对照党组织职能和每个党员岗位职责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使之便于记忆、便于操作、便于考核和评价;要紧扣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做到在职党员“以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认岗定责”,切实把党组织履职和党员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行动中。
要有效运行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关键要从建立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入手,通过建立和落实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来体现机制的有效运行和长效保障作用的发挥。
1.建立公开承诺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明确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争当“五带头”的承诺目标、承诺内容、履诺措施等。重点要围绕教职工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围绕如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出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和群众公开承诺,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议。
2.建立分级点评制。建立并认真落实领导分级点评制度,通过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点评专会、集中汇报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情况进行点评。专会点评可与落实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相结合,原则上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不定期点评,以点评促改进、促提高。
3.建立教职工和学生评议制。采取述职测评、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进行网络评议、发放调查问卷、召开教职工及学生评议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师生和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意见,认真梳理汇总评议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提升教职工、学生及群众满意度,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4.建立活动台账制。创先争优活动台账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真实记载,是履诺践诺的执行手册,是解决实际问题的书面见证,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备的档案资料。各基层党支部都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台账、点评情况台账、创先争优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问题台账,办实事办好事台账,评优树模台账等。
坚持科学求实、简便实用、分类考评、公开公正、群众满意的考评原则,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监督,促进考核成果转化。
(一)成立考评机构,确保考评科学公正。一是常设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落实考核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将考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及时将汇领导分级点评,日常抽查、月小结、季度专评、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以及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备用。
(二)完善考评体系,促进考核成果转化。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具体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考核评价办法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分值权重。二是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和程序,强化成果运用及考核监督。如:按照考核对象的岗位性质和特点分类设置考核内容,试行百分制及加减分考核,对工作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受到国家级、省市级、区级或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分别增加相应分值;对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或创先争优活动偏离党委中心工作,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的,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分别减去相应分值。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进行排名定等。三是注重评价考核成果的转化运用,将考核成果运用到党组织和党员评优,教职工年终考评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进行逐级表彰,并作为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竞争上岗的重要参考;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创先争优社会化。一是做好党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公开、党员廉政行为、履诺践诺情况进行党内评议;二是做好党外群众监督,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师德评议,督查通报等监督评价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履诺践诺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引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推动创先争优践诺监督的社会化,通过向报纸、电视、网站、服务对象等公开党组织承诺履诺情况,使创先争优活动向全社会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通过典型宣传和辐射作用,广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全体党员和教职工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