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关于开展刘习明奖助学金、索菲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7年04月10日 18:18  点击:[]

一、评选对象

2014级本科、2015级全体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刘习明奖助学金:

(1)遵纪守法,品德优异。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复印件);

(2)2015级大一学年、2014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前50%;

(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

(5)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二)索菲亚奖学金:

(1)遵纪守法,品德优异;

(2)2015级大一学年、2014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前30%;

(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

(5)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6)2017年4月12日下午索菲亚团体辅导签到人员有资格申报。

三、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及金额:

刘习明奖助学金2015级10名,2014级10名。1000元/人。

索菲亚奖学金2015级10名,2014级10名。1000元/人。

2、评选方式:

(1)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刘习明奖助学金申报表》或《索菲亚奖学金申报表》,双面打印1份;

(2)两类奖学金不能重复申报;

(3)4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要获奖证书)交负责人处,刘习明奖助学金需要另附家庭情况证明。逾期不候。

护理学院学生科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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