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2014级本科、2015级全体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刘习明奖助学金:
(1)遵纪守法,品德优异。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复印件);
(2)2015级大一学年、2014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前50%;
(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
(5)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二)索菲亚奖学金:
(1)遵纪守法,品德优异;
(2)2015级大一学年、2014级大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前30%;
(3)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第一排名)、本年度作为先进典型获得新闻媒体报道者等优先获评;
(4)本年度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者不得再次申请;
(5)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未曾受过各级处分;
(6)2017年4月12日下午索菲亚团体辅导签到人员有资格申报。
三、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及金额:
刘习明奖助学金2015级10名,2014级10名。1000元/人。
索菲亚奖学金2015级10名,2014级10名。1000元/人。
2、评选方式:
(1)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刘习明奖助学金申报表》或《索菲亚奖学金申报表》,双面打印1份;
(2)两类奖学金不能重复申报;
(3)4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要获奖证书)交负责人处,刘习明奖助学金需要另附家庭情况证明。逾期不候。
护理学院学生科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