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为检查教学状况、改善教学工作而开展的一项常规检查。它通过检查,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改革意识,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强化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强化广大学生学习意识、成才意识,培养优良学风。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掌握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及工作情况,现制定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检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研究生院积极主动开展教学检查与评估,并适时安排校常委进行听查课。各部院系应经常
跟踪检查课程教学情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教学问题,须及时报研究生院研究解决。
第二条 教学检查与评估的内容包括授课质量、教学改革、教
学管理、课程建设和学风考纪等方面。
第三条 教学检查与评估采取领导和专家组听查课,召开任课教员、导师和学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各开课单位应重视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指导和管理, 保证课程教学的顺利进行,积极组织教学研讨,开展教学改革,促进
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五条 各开课单位应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每 3~4 年对
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作一次全面的修订,及时增补能反映该学科最新进展和动向的新课程,取消内容过时、水平不高的陈旧课程。
二、主要内容
1、各学院(所)自查
各学院(所)组成由院(所)领导及学位点负责人参与的检查小组负责此次检查工作。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和培养情况、教学管理情况等。
(1) 常规教学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听课,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和研究生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检查。内容包括:本学期本单位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等;教师教学纪律的遵守情况(是否存在自行随意停课或调课、自行请人代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研究生上课教学情况(无故缺席及迟到、早退等现象)等。
(2) 专项检查
学院(所)研究生培养网络信息完善情况。包括级研究生网上学期注册及个人信息完善;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网,个人培养计划网上提交;学院排课,教师成绩录入,导师及教师个人网上信息完善等。情理超过年限未答辩(开题)的研究生(硕士 5 年、博士 6 年)。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等)。
2、学校抽查
研究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工作人员对院(所)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如参加听课、参加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检查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抽查学院研究生培养网络信息建设与完善情况等。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教学中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方法,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2、座谈会要求有主管研究生的院(所)领导、研究生教学督导、研究生秘书参加。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须在会议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3、各学院(所)应对本次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并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一周后(2012 年 5 月 28 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总结报告(附电子版)及湖南中医药大学超过学习年限未毕业(答辩)研究生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检查情况汇总
研究生处负责对所有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撰写《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期教学检查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