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正式录用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即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6、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岗位的,学历可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7、浏阳市卫生系统编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4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见附件:《浏阳市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1、报考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院、浏阳市疾控中心、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集里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的,采取按对应单位、对应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录取的方式进行。
2、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含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岗位的考生,由卫生局统一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报考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岗位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岗位的,按总成绩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本次招聘中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是指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院、浏阳市疾控中心、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集里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除上述单位以外的浏阳市医疗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浏阳人事考试网(
http://ks.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23日12:00。
2、资格初审。网络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23日15:00;考生报名后由浏阳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网络确认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23日16:00(资格审查完成后,考生在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没有完成网络报名确认的,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26日9:00至3月28日9:00。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开考比例: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学历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八、笔试
1、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免笔试。
2、报考其他学历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暂定于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由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其他学历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定,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由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按照面谈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面谈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面谈得分占考核分值的30%。面试侧重了解考生理论运用与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得分占考核分值的70%。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考核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其中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中医院设备科、中医院信息科,市疾控中心信息管理等岗位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1、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其他学历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卫生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自主选择单位的考生,由卫生局组织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录用人员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卫生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23967(浏阳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17855(浏阳市卫生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