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关于参保学生门诊就诊的规定

2013年06月11日 16:29  点击:[]

我校参保学生的定点门诊为含浦校区医疗中心和东塘校区的湘杏学院卫生科,参保学生只有凭本人身份证、病历本和医保卡在这两个定点门诊就诊,才能享受报销70%的待遇,在其他医院就诊不能享受此待遇。

如因医疗条件所限,需到其他医院就诊

1、含浦校区的同学需持病历本到含浦校区医疗中心,经过医生转诊(包括急诊,医疗中心24小时有医生值班,转诊一次限就诊一次),所产生的医疗费才能报销,报销标准参照校行发【2005】24号《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在校基本医疗保健管理办法》,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左右报销,请同学们注意看通知。

2、东塘校区湘杏学院参保学生的就诊规定,由湘杏学院卫生科负责解释。

参保学生在长沙住院的手续

如所住医院需要参保证明,到医保办开具证明后,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医院办理手续,直接在医院结账。如所住医院不需要参保证明,则只需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医院办理手续,直接在医院结账。

参保学生异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参保学生实习、见习期间在实习、见习地住院或寒暑假期间在家庭所在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学生处证明情况属实,加盖公章;(此表可在群共享里下载)

2、医院收费类别证明(证明医院是几级医院),加盖医院公章;

3、身份核实证明(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证明无冒名顶替)加盖医院公章;

4、发票原件;

5、汇总的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6、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7、家庭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证明(证明学生本人回家住院治疗情况属实),加盖社区或村委会公章。

8、学生本人的长沙银行银联卡卡号,手机号码。

回学校后,带齐上述材料,交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到长沙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学生异地转院的规定

因医疗技术或设备等原因,本地不能治疗,需转到外地治疗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一、具有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为中南大学湘雅一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等五家医院,其中湖南省肿瘤医院仅限对肿瘤类疾病转诊转治的审核确定。

二、具体经办流程:1、参保学生在《转诊转治确定表》(见附件)上如实填写本人基本情况;2、就诊医院主管医师据实填写诊断情况,治疗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填写转诊理由;3、转诊审批医院医务科和医保科出具意见并盖章确认;4、参保学生在异地就医结束后,将《转诊转治确定表》原件以及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收费类别证明、身份核实证明、学生本人的长沙银行银联卡卡号,手机号码交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到长沙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注:凡医院出具的单据、证明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

医保办电话:88458345 刘老师:13975814654

此资料请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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