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关于学生实习期间相关管理工作制度

2015年04月21日 06:58  点击:[]

遵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实习生手册》中实习管理规定执行,另根据本院特点,特补充拟定以下条款

1.实习生每周上网两次浏览班级QQ群和学校就业网站,并留言。每个组长每月反馈一次本组学生实习期间的汇总情况,如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不定时反馈给年级老师,(手机短信形式)

2.每月召开各班负责人(党员或者学生干部,一般在长沙地区实习生中产生,)座谈会,征求他们对生活、住宿、临床带教的意见,讨论并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会后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为实习生提供一个温暖、舒适的学习环境,保障了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每天通过QQ群,处理学生留言,回复邮件,并及时发布关于调整就业心态、处理人际关系、调整心态小品文等,包括分阶段的就业准备工作。

4.每月下实习生(长沙地区)宿舍一次,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和解决相关问题,建立记录本。

5.实习学生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服从学校安排和实习单位的管理,禁止擅自更换实习点。确有就业意向需转换实习点,首先由实习生本人提出转换申请报告,有新的就业意向单位接收函,且有实习单位签字同意,经年级老师、学生管理科科长签字同意后报主管学生工作院长方可转换,否之一律作旷实习处理。

6.工作前移----提前半年准备全国护士执照考试所需物件,由各班指定负责人采集;提前半年通知家长准备好最后一年的学费,于第二年实习点安排之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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